合规声明
1. 反腐败、制裁与出口管制
我们对腐败、贿赂和利益冲突实行零容忍政策。鉴于本公司规模及风险状况——业务范围仅限于荷兰和欧盟境内,且未与高风险国家建立业务关系——该政策的设计具有适当性。 具体而言:员工不得提供或接受可能影响商业决策的礼品、款项或好处;所有款项均须通过可追溯的银行渠道支付,且不得进行任何重大现金交易;管理层会在签订协议前审查每一项新的业务关系;员工可直接且保密地向管理层举报涉嫌违规的行为。.
此外,我们实行严格的制裁和出口管制政策。我们会根据欧盟综合制裁名单对业务关系进行筛查,并遵循荷兰中央进出口办公室(CDIU)的指导方针和许可要求。 我们不会与受制裁的个人、实体或国家进行交易。如需出口许可证,将通过CDIU申请并留存记录。这些管控措施的责任由[管理层/相关岗位]承担。迄今为止,我们尚未发生任何与腐败或制裁相关的事件。.
2. 支持《联合国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》
我们认同《联合国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》(UNGPs)所确立的原则:我们在自身运营中尊重人权,并期望我们的商业伙伴也能做到这一点。作为一家在荷兰和欧盟境内运营、且供应链未涉及高风险国家的企业,我们面临的人权风险有限。 尽管如此,我们仍认识到自己有责任预防对人权造成的不利影响,并在必要时予以应对。.
3. 这种支持如何体现
我们对《联合国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》(UNGPs)的支持体现在日常商业行为中:遵守荷兰和欧盟的劳动及人权法律法规,提供公平的就业条件,对照欧盟制裁名单对业务关系进行筛查,以及谨慎选择供应商。.
4. 人权尽职调查程序
我们的尽职调查流程与我们的风险状况相适应,遵循《经合组织跨国企业准则》的六个步骤,并符合《联合国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》。.
- 负责任的商业行为已融入我们的政策之中:诚信和尊重人权是我们公司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,并得到管理层的积极贯彻。.
- 我们通过定期审查价值链来识别和评估风险。我们的供应商和客户均位于荷兰及欧盟境内,这些地区依法保障劳动权和人权;我们在高风险国家没有业务运营或供应链。对照欧盟综合制裁名单进行筛查,是每项业务关系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。.
- 我们致力于预防和减轻不利影响:在选择新供应商和客户时,我们会评估其可靠性及对适用法律的遵守情况;对于出口交易,我们遵循CDIU的指导方针,包括在出口管制法规要求的情况下申请出口许可证。这些核查工作均在任何交易达成之前进行。.
- 我们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:管理层每年都会审查公司的风险状况是否发生变化——例如因新增供应商、客户或市场等原因——以及该政策是否需要更新;同时,我们也会跟踪欧盟制裁名单的变动情况。.
- 我们会说明如何应对这些影响,并应利益相关方要求,通过问卷调查及此类声明等方式,向其介绍我们的应对措施。.
- 如果本公司仍不幸卷入对人权产生负面影响的事件,我们将确保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,并将从中汲取的经验教训应用到我们的业务流程中。.
鉴于我们的风险承受能力有限,我们认为该流程是恰当且有效的。每当我们的业务或价值链发生重大变化时,都会对该流程进行审查。.